今年两会上,全国政协常委、副秘书长,民进中央副主席、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朱永新提交了《关于保障儿童亲子团聚权,根治留守儿童问题》的提案,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筹协调,增加亲子团聚权的相关条文,制定补充性规定或司法解释。
两会前,本报组织的一项微调查显示,父母对儿童权利知晓率最高的前三项分别是受教育权、隐私权和生命权,而对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、参与权和身体自由权知晓率最低。
中国儿童中心对武汉、南昌、乌鲁木齐、哈尔滨、南京、成都、南宁等7个城市2049名五年级学生家长的《城市小学生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》显示,75%的家长从来没有听说过儿童权利,50.4%的家长和孩子谈话最多的主题是“学习”,57.78%家长陪伴孩子花费时间最长的是“写作业”。
基于这两个调查和朱永新的提案,本报记者采访了朱永新以及中共十八大代表、北京市人大代表、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主任佟丽华,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、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关颖,三位专家从不同角度强调了家庭教育中儿童权利的重要性。
绝大多数父母并未意识到孩子是有权利的
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的普及范围较低,许多父母并没有把孩子当成是有权利的独立个体。
朱永新对于此次中国教育报刊社微调查结果的第一印象是,教育系统的家长对儿童权利的了解,比一般的家长要好一些。他说:“生活中大部分父母心里并没有儿童权利这个概念,也没有真正把儿童作为一个平等的人来尊重。对于儿童的权利,父母比较注重的是生命权、受教育权和隐私权,是从父母保护儿童的角度去关注的。而儿童自身的权利,比如说参与权、话语权,自己来支配自己的财产、时间这样一些权利,还没有受到充分的尊重。”
关颖指出有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容易被父母忽视,一是儿童有什么权利,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。二是父母对孩子应当履行哪些职责,法律规定的保护儿童权利的义务是什么。她非常遗憾地表示,我国加入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和实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已有20多年,但成人社会远远没有把儿童放在应有的权利主体位置上,这两个问题很大程度上并没有进入父母了解、关心孩子的范围。
-
教育部:今年将引进120名国外足球教师
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王登峰表示,校园足球会建立完备的竞赛体系,会把重心放在校内竞赛体系的建设中,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校外竞赛体系将分别只建立到最高地级市和省级。
- 天津2015年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报名即将开始
- 小学奇葩寒假作业:抄700遍“我要专心学习提成绩”
- 小学生因未出国游受同伴冷落
- 小学生模仿"撕名牌" 引担忧